
4月11日晚,在设于湖南大剧院11楼沁和会馆的第115期《你说话吧》现场,近40位话友齐聚一堂,围绕“返航门”事件展开热议。图为讨论现场,话友们争先恐后地举手要求发言。

《你说话吧》栏目总主持李辞(右)代表栏目组向沁和会馆董事谢芳(左)赠送《你说话吧》一书,以表对提供场地支持的谢意。

马天景

张波浪

刘宏

周正良

崔启明

刘凌宏

欧阳志胜

朱自强

李珂

杨跃军

张钦格

张文

蒋秀珍
主持人语:
3月31日,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执飞云南省内州市的18个航班全部集体返航,导致1500余名旅客滞留机场。随后,东航云南分公司做出了“天气原因”的解释。而有飞行员私下透露,返航是为了向公司争取待遇。近日,东航方面终于承认“集体返航”事件系人为因素造成,并提出了埋单方案,补偿标准最高400元/人。
在“返航门”事件中,究竟谁应该承担最主要的责任?东航对乘客提出的400元/人的赔偿标准,是否符合民众意愿?东航乃至整个中国民航到底存在哪些必须解决的问题?
4月11日晚,在设于湖南大剧院11楼沁和会馆的第115期《你说话吧》讨论现场,近40位话友齐聚一堂,就此展开了热烈讨论。参与本期讨论的话友,除了自发参与的市民、网友,还有航空公司的管理人员和法律界人士。本期话题讨论形成主要观点如下。
A派观点
航空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杨跃军(国防科大职工):“返航门”事件说明东航的内部管理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我觉得这与我国目前整体发展水平有关系,不必因此过多指责。但是,东航一直试图掩盖真相,打出个天气原因的烟雾弹,蓄意隐瞒和欺骗全国民众,这是最应该讨伐的一点。莫说400元,就算是4000元,也别想让我接受!
胸襟如海(湖南网友读书会会长):据我了解,这些飞行员之所以集体返航,是因为公司之前对他们承诺的待遇一直没有兑现;其次,事件发生之后,东航对外的最初说法是天气的原因,对人为的因素极力掩饰。试想这样的一个不诚信的企业,怎么可能培养出忠诚的员工?相对于公司、企业而言,员工处于弱势的地位,他们的经济诉求和情感诉求很多情况下都没办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尊重。这次飞行员集体返航,其实是逼出来的,实在是没办法了,才不得不铤而走险!要想根本解决,还是得从体制上入手,下点猛药!
崔启明(东郡社区居民):我觉得“返航门”事件爆发未必就不是一件好事,好比人身上长了个脓包,几十年哒,一直未见好,就需要有一把刀把它割开,把里边的脓血放出来,才能恢复健康。东航的这些飞行员集体返航,就是这把刀,让东航乃至中国民航内部体制存在的问题暴露出来,让管理层不得不动点脑筋、花点功夫去寻找解决的办法。
胡宇(长沙理工大学学生):东航先是无视员工的利益诉求,一味采取堵的方式强行压制,导致事件的发生。事件发生后又想极力掩饰,借口天气原因来逃避责任。这样做最大的后果在于,消费者对东航产生了极大的信任危机,如果不从体制上革除这些弊病,类似的事件肯定还会继续发生。
张文(高桥大市场职员):随着航空运输的不断平民化,对大众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但是,飞行员的培养没能同步发展,航空公司内部的体制改革和法规建设止步不前,这是“返航门”事件发生的深层原因。赔偿400元钱无疑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但是接下来如何提升公司内部的凝聚力,如何重塑企业诚信的外部形象,才是最关键的。飞行员的福利待遇问题、人员流动问题都应该提上议事日程,着力解决!
B派观点
飞行员不能拿乘客利益作筹码
朱自强(虹桥工作室策划师):“返航门”事件凸显了东航员工整体素质的低下,暴露了内部管理存在的许多漏洞。飞行员竟然为了一己私欲,拿消费者的生命来做赌资,这种行径用恶劣两个字来形容都太轻了;东航公司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极力掩饰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欲盖弥彰,被曝光以后,拿出400元钱就想堵住消费者的嘴巴,既不诚信,又不诚恳。假如我是当事人,一定会起诉东航!
刘凌宏(媒体记者):飞行员有委屈,需要维护自身的权益,这可以理解。但是,这绝不能成为他们集体返航的理由,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转嫁到乘客身上,违背了最起码的职业操守,就好比一个外科医生对自己的待遇不满,是不是就可以在手术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把病人放在手术台上不管了呢?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一个人会对自己的待遇绝对满意的!有不满就动辄撂挑子,整个社会岂不乱套!
陈黔怀(银星社区居民):这些飞行员怕是呷了豹子胆吧,有情绪你可以罢飞嘛,载着那么多的乘客在空中飞来飞去,万一出了什么事那就真的是下不得地了!我看板子就该打在他们身上。
蒋秀珍(芭茅洲社区居民):飞行员的这种做法我很不赞成,有问题可以向领导反应嘛,甚至寻求法律途径都可以,集体返航算怎么回事儿呢?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拿乘客的生命开玩笑,实在是太不理智了!
罗正坤(省作协会员):飞行员的年薪动辄几十万,我真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还是这么不知足,和公司闹情绪那我们管不着,别拿乘客来做文章啊,乘客可是无辜的!看来还是要加强飞行员素质的培养。
肖康(蔡锷路居民):从乘客的利益出发,飞行员这种泄私怨的做法,不仅耽误了乘客的时间,而且无视乘客的生命安全,责无可恕;从飞行员的角度来考虑,他们的确一直处在超负荷工作的状态之中,要求相应的待遇却没有得到公司满意的答复,求告无门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似乎情有可原。
胡森炎(高桥大市场管理处主任):没错,飞行员的薪酬是很高,但是他们可都是千里挑一的精英啊,当得起这份工资。而且,在他们风光的表面背后,每一次飞行都承担着很高的风险,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机毁人亡,工作的强度也很大。我们应该换位思考,体谅他们的苦衷。
龚道学(金科园社区居民):飞行员受到了公司不公正的待遇,也是维权,虽然方式极端了一点,但可以理解。可是,这毕竟牵涉到上千号乘客的生命安全,开着飞机上天入地的万一出点岔子就会闹得不可收拾,所以考虑还是欠周全。
律师点评
张钦格:希望矛盾的化解能推动社会进步
张钦格(长沙正浩法律服务所副主任):“返航门”事件事实上体现了一个典型的社会矛盾,它内在地包含着涉及到三方主体的两个合同关系,一是航空公司和飞行员之间的劳动合同,一是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间的运输合同。在此事件中,飞行员试图借助社会舆论来达到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不可否认这一举动违背了运输合同,损害了乘客利益,但是在他们尝试过其他途径都没办法解决的前提下,我不认为这与他们的职业道德有什么关系。
接下来我们关注的焦点应该是,东航如何解决这一矛盾?能不能拿出诚恳的态度和切实的行动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交代?如果这次一千多名乘客的利益受损,能够促使包括东航在内的中国民航业内部体制的改革,从而更好地保障日后全体乘客的利益,那么,我想他们的牺牲是值得的。所以,我认为飞行员的这种行为并非完全不可取,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以一种极端的形式使得民航内部体制存在的矛盾呈现在世人的面前,从而推动人们把体制改革提上日程。
400元赔偿能让人接受吗?
A派观点
区别对待,不能400元钱一刀切
陈国斌(井湾子社区居民):集体返航事件,根本原因是东航管理不善造成的,参与其中的飞行员缺乏敬业精神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近千名旅客,莫名其妙地卷入其中,耽误的时间,受到的精神伤害,这笔账应该怎么算?那些旅游观光的倒还无所谓,但是有急事的呢?尤其是那些赶着签约的商务人员,误了时间很可能就是千万上亿的经济损失,400元的赔偿对他们公平吗?应该区别对待!
沈明明(舟舟文具业主):我觉得应该按照机票的双倍来赔偿,而不是400元一刀切。除此之外,还要公开道歉,把事件的前因后果原原本本地交代清楚。作为企业,谁都知道,消费者就是上帝,优质服务、优化管理才是生存、发展之道。连这种起码的理念都不具备,别说发展了,能否生存都得打个疑问号了?
B派观点
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来赔偿
周正良(登仁桥社区居民):东航400元的赔偿标准的制定所依据的是单方面制定的行业内部标准,事实上可以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霸王条款。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种情况下应该按照机票的双倍来赔偿。
廖桂林(桂花社区居民):“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飞行员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让消费者无辜受罪,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顾客就是上帝,购买了机票,航空公司就有责任对他们的安全和权益负责。集体返航事件是对消费者的严重侵权,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理,不是400元钱就能抵消罪责的!
C派观点
光赔钱远远不够,必须公开向消费者道歉
龚道学:这么大的事儿赔400元钱就完了,说得难听一点,打发叫花子也比这个多啊!东航至少还得在各大媒体上向全国人民公开道歉,民航总局得对这件事情有个处理办法,通告全国!
吴仁寿(网友):“返航门”事件表面上是飞行员耍性子,实际上牵扯到由来已久的体制沉疴。“返航门”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完全在东航,而区区400元/人,既不能让人看到相关部门痛下革除体制积弊的决心,也不能让肇事者伤筋动骨,从而汲取教训!
张文鸿(湖南女子大学教师):钱不是万能的,如果东航仅凭赔钱来解决这个严重的问题,是很天真的。钱不是问题,态度才是问题。问题摆在那里,只有诚心诚意积极地去解决,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亲历感言
马天景(政法频道编导):3月31日,我和一班同事原本准备搭乘东航的MU5723次航班,中午12点从丽江飞往昆明,但是因为“返航门”事件,在机场滞留了7个小时,可以说是“返航门”事件的受害者之一。当时真的是一肚子的火,在了解到事件的前因后果之后,冷静下来想一想,其实那些飞行员还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东航就太不地道了,好歹也是个大公司,连起码的诚信都没有,用什么“天气原因”来糊弄我们,真的让人很气愤!
“返航门”事件,板子打在谁身上?
律师点评
张波浪:赔偿应该遵循“对价原则”
张波浪(湖南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返航门”事件涉及到两个法律关系。首先,消费者与航空公司之间是消费合同的关系,航空公司应该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保证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利益不受侵害。乘客没能及时登机,耽误了时间不说,生命安全也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威胁,理应获得赔偿。这个赔偿应该遵循“对价原则”,也就是说乘客支付的费用与他应当享受的回报或者应当获得的赔偿,二者之间应该是对等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东航公司设定的400元钱的赔偿标准,是合理的。至于话友提出的因为耽误签约以致损失上千万元的假设,这是不可预期的,不能因此要求巨额赔偿。其次,航空公司与飞行员之间是劳动合同的关系。一旦签订,航空公司应该对飞行员的作息时间作出明确、合理的安排,厘清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责任等有关细则,飞行员应该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提出诉求,但是通过这种集体返航的行为来抗议是非常不理智的。
星沙之声《你说话吧》留言板
【电话录音】
131××××90317:这些飞行员实在太过分了,争取权益也不能以伤害别人的利益为代价,以后谁还敢坐飞机啊,一不小心就被绑票了!
138××××6737:乘客买了机票,实际上就是与航空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因此乘客的投诉及寻求赔偿都应该是针对航空公司的,而不是飞行员。飞行员作为航空公司的雇员,双方是签订了劳务合同的,如果觉得不公平,可以有很多途径解决,集体返航这种抗议方式很不可取!(章欣辑。“星沙之声”《你说话吧》播出时间:每周日晚18时至19时,电话515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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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现场主持:章欣李辞文字整理:胡小勇万晓娟网络传播:刘永涛电台主持:章欣摄影:余志雄摄像:丁虹